江苏省2025年退休金调整方案综合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三个核心机制,具体细则如下:
一、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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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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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员 :2025年1月1日后新增退休人员将按新计发办法执行。
二、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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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所有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金额,2025年预计为36元(较2024年的26元略有提高)。该部分体现普惠性,确保每位退休人员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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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7-2元)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例如,30年工龄且养老金3500元的老人,涨幅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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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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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群体 :7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额外增加21-39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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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也享受额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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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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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2025年养老金调整幅度约为4.5%,具体金额因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和地区差异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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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经济发达地区(如苏州、昆山)基础养老金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城市(如昆山市690元、苏州市705元)增长超过10元。
四、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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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times 1%
$$其中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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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1995年前参保人员):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退休时计发基数} \times \text{1995年缴费指数} \times \text{1995年缴费年限} \times 1.2%
$$(调整后比例从40%提升至70%)。
五、资金来源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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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资金由江苏省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省级财政对基金压力较大的地区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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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通过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如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缓解财政压力。
六、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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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调整后不低于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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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建立与经济增速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以上方案综合了公平性与激励性,既保障基础生活,又鼓励长期缴费,体现了江苏省对养老保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