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偿,属于工资性收入替代。其核心特点如下:
- 定义与性质
生育津贴是职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以保障其收入损失。
- 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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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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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例如:北京采用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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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按职工生育前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总和计算。 - 上限与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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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70%。
- 支付方式
由用人单位申报并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或由单位代发。
- 申领条件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满10个月),且职工需完成规定的产假或手术休假。
- 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高于本人工资,则不予补发。
注意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同,前者是法定的生活保障,后者是职工的正常工资收入。两者不可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