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年限的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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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参保人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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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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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原20年延长至25年,未缴满2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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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原15年延长至20年,未缴满20年需继续缴费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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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待遇享受
达到退休年龄时未满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或继续缴费至满15年(部分地区允许补缴至25年或20年)。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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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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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25-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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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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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后,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年限可补缴或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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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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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时,缴费年限可通过补差或折算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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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群体可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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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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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关系
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遵循“多缴多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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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苏州等大市要求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其他地区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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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医疗保险需保持连续缴费,中断缴费可能影响退休后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2025年2月前已执行。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当地社保部门通知,确保缴费年限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