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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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指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得出的月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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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正常生育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具体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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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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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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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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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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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示例 :
-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 80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42133 \text{元} $$。
三、其他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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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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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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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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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家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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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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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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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护理补贴 :
- 3岁以下婴幼儿:每个每月1000元,可抵减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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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生育补贴 :
- 顺产1500元,难产30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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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常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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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发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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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向单位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常州市官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