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产检假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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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的定义和用途:产检假是为了保障孕妇在孕期能够及时进行产前检查而设立的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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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的具体时长:虽然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孕妇妊娠一至六个月,享有一整天带薪休假,用于妊娠确诊、申领生育指标及参加分娩培训课程等。六至七个月,每个月额外获得一天带薪假期。第八个月,享有两天带薪休假。九个月或以上,尊享四天带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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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期间的待遇:产检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应当照常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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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产假安排:对于怀孕满4个月但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可享受42天的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及时的医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