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2025年海南文昌市职工医保已实现省内跨市直接报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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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文昌市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51家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无需垫付医疗费用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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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疗费用可按文昌市医保政策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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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可通过医保卡在全省定点药店直接结算门诊购药费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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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就医或购药时选择的是海南医保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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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海南参保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以上政策自2013年元旦起在海口、三亚及全省范围内实施,覆盖90%以上的跨市县参保人群,有效解决了异地就医结算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