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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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 个人自付部分 (如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等), 不可用于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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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转入家庭共济账户,实现家庭成员间共享。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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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参保人需通过医保平台或官方认证的支付宝、微信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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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支付
被授权家属就医时,使用医保凭证办理手续,结算时自动抵扣家庭共济账户内的资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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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家庭成员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需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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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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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如公立医院、药店)的直接医疗费用,不可用于门诊报销或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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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未参保,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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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增强了家庭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广度,缓解了家庭医疗支出压力。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