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农村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办理地点和流程如下:
一、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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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管理部门
参保人需前往参保地(如县、市)的 新农合管理部门或卫生局新农合大厅 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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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部分情况下,二次报销需通过当地 社保局 提交材料。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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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收集
- 住院时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由医院出具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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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报销
- 将材料提交至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社保局,完成初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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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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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报销后,自费部分符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的,可向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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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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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参合证(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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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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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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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患者需提供慢性病证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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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赔付
- 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社保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拨付二次报销款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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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门诊费用需在就诊后3日内提交材料,转市外就医需在1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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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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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部分政策对二次报销设有封顶线,超过部分需自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社保局,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