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湖北省随州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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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省内跨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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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7种门诊慢特病费用,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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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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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可通过医保中心线下办理或线上平台(如“异地备案”小程序)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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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与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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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结算费用 :若未办理备案或非联网机构就医,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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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异地安置退休、常驻异地工作等人员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四、政策目标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计划到2025年底前,将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翻倍,进一步简化报销流程。
随州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的直接结算政策已较为完善,但需注意备案和医疗机构联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