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及管理要求如下:
一、异地就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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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人员
包括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破产单位在异地工作的人员及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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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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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需在异地紧急就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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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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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参保单位因业务需要外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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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经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后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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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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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出差、旅游等临时性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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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等流动性较大的行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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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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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所有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均可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包括不同投资主体和经营性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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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管理
需通过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平台备案异地就医地城市,选择后持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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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个人自付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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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异地就医周转金 :建立调增机制,支持异地就医高峰期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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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备案后有效期内可随时就医结算,长期异地安置人员需定期确认参保状态。
以上政策综合了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及异地就医管理规范,确保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医疗费用得到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