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浙江丽水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已实现更广泛的联网结算,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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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可按转出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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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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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长期居住但户籍未迁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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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长期居住在丽水市外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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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短期流动人员
包括单位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派遣机构聘用人员等,需根据参保地具体规定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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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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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旅游等急性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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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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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方式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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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范围
丽水职工医保已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实时刷卡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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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部分特殊病种需在参保地办理审批手续,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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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联网的县市
如青田县、云和县等,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需通过手工报销流程。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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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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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手术、药品等特殊项目需在参保地确认医保目录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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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回参保地就医,长期居住人员可按转出地规定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确保异地就医结算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