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已扩大至 近亲属及参保人本人 ,并计划逐步实现跨省共济。具体如下: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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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范围
包括参保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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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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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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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参保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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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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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地区使用
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计划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省内跨统筹地区使用,解决异地就医时个人账户资金无法直接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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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试点
在省内实现共济后,将逐步推进跨省个人账户资金共济,预计2026年全面实施。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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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政策依据国家医保局指导,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进一步发挥医保个人账户的互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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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目前浙江省内宁波、温州、湖州等9个城市已通过信息系统改造,实现9万参保人员家庭账户共济,涉及金额2.8亿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厅官方通报及政府网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