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起始年份为 2003年 ,具体发展历程如下:
-
试点启动阶段
2003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新农合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
-
全面推广阶段
到2007年底,全国93.57%的县区实行新农合,覆盖超8亿人口,参合率达91.05%。
-
制度完善阶段
2010年《社会保险法》将新农合纳入中国三大基本医疗保险体系,2015年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报,2016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补充说明
-
新农合最初由1994年镇安县试点启动,但全国性制度正式实施始于2003年。
-
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原新农合制度并入城乡居民医保,但部分地区仍保留新农合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框架和全国统一实施始于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