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针对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新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女职工退休年龄分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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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工人岗位
若女职工自始至终在工人岗位(如技能操作、后勤服务)工作,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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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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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50周岁时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或
- 曾累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且45周岁后仍在岗,则退休年龄调整为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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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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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固定工及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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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后下岗失业的固定工,或
- 2001年12月22日前在国有企业工作且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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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要求
- 若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提前退休。
三、政策统一性与过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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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则 :新规统一了混岗女职工的退休标准,解决了此前“一省多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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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背景 :该政策与全国渐进式延迟退休趋势一致,但江苏对女职工群体保留了更灵活的提前退休选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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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满足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及缴费年限条件,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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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原政策中关于女干部58周岁退休的规定已随新规调整至55周岁。
以上政策适用于江苏省内企业职工,其他地区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