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天津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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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按照国家2024年定期抚恤金增长金额提高,每人每年分别提高1228元、1666元、2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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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378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0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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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504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1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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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92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62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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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32元,提高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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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1321元至3792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