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的报销比例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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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至5500元(含)的部分,在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
- 5500元(不含)至10000元的部分,统一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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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1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5%,在12万元至45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0%。
- 退休职工:在18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90%,在18万元至45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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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
- 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 20万元至3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以上信息提供了天津职工在不同情况下的报销比例标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