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政策,医保覆盖的重大疾病病种在不同时期有所调整。截至2024年10月1日,安徽省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已扩大至 24种 ,其中包含8种重大疾病和16种门诊慢特病。以下为具体分类及病种示例:
一、重大疾病保障范围(8种)
-
尿毒症
-
儿童白血病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
乳腺癌
-
宫颈癌
-
重性精神疾病
-
耐多药肺结核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二、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16种)
-
高血压(Ⅱ/Ⅲ级)
-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
糖尿病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类风湿关节炎
-
帕金森病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
-
脑卒中(恢复期)
-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
-
结节性硬化症
-
低磷性佝偻病
-
戈谢病
-
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
-
特发性肺纤维化
-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三、其他说明
-
调整时间 :上述病种调整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疾病的认定标准进一步优化简化。
-
保障方式 :重大疾病通常按比例报销后续治疗费用,门诊慢特病则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实施。
-
地方调整 :部分城市可能根据本地疾病谱和基金承受能力调整病种,例如合肥市将视神经脊髓炎、脊髓延髓肌萎缩症等7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保障细节以参保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