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河南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比例:
- 省直医保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
- 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
- 驻马店市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按医院等级,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和600元,报销封顶线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将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了5%。
- 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5%。
- 乙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含医用材料):统筹基金报销75%。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最高报销比例为95%,最低报销比例为88%。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最高报销比例为97%,最低报销比例为93%。
请注意,这些数据是根据最新的搜索结果提供的,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