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保重复缴费的退费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可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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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
若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发生重复缴费(如2025年1月1日前缴费),可终止相关参保关系并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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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体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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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期间若发生重复缴费,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缴纳的费用(扣除已划入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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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下岗职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的重复缴费,退休后可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缴费(同样扣除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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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费时间
- 截止日期 :2025年1月31日前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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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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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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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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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凭证或重复缴费证明(如职工医保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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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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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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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残疾证等政府资助人群需额外提供相关资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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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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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推荐)
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官方平台(如“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提交退费申请,上传身份证、银行卡、缴费凭证等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审核,需关注税务部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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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提交申请,税务部门受理后转医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将退至指定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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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后缴费 :2025年1月1日后缴费的重复费用通常无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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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重复缴费 :若已参加职工医保,需先终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再申请退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