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包括: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费用票据:包括产前检查、生育、住院等费用的原始凭据。
-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 诊断证明书:由医院开具的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保险申请表: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失业妇女还需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农村妇女还需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