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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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
- 女职工需持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需额外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户籍或居住地街道/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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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检查
- 持《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直接划卡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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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 生育或流产时,持就医证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自费项目需医院书面告知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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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
- 产后6个月内,持身份证、出院小结、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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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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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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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婚育证明(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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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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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通知单、费用结算发票、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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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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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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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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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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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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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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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需提供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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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证明(非定点医疗机构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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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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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严格,需确保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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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需提前告知医院并取得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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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扣除生育当月的工资后发放。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苏州最新社保政策整理,具体以社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