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山东枣庄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为 2-4 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80 元护理补贴。该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 170 元,二级每人每月 142 元。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枣庄高新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 212 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为每人每月 353 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为每人每月 705 元。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 190 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为每人每月 316 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为每人每月 632 元。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 2024 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9 号)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需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因素确定,文件未明确给出统一具体金额,在市直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并调整,在区(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各区(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