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南昌,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护理津贴的最高发放金额:
- 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2024 年将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 120 元,达到每人每月 1600 元,2025 年通常延续此标准,这是目前南昌针对特困人员中失能者的最高护理补贴金额。
-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具有江西省户籍、年满 60 周岁的低保对象中的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且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50 元。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不过目前没有明确南昌在此基础上提高的相关信息,所以按现行规定最低是 50 元,理论上存在提高的可能性。
- 工伤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30%。2024 年南昌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统一调整到 3948 元、3158 元、2369 元,2025 年若无新调整通知则继续按此标准执行,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3948 元为工伤生活护理费中的最高金额。
南昌县对 80 - 89 岁、90 - 99 岁、100 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不同标准的高龄补贴,同时部分老人可能有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其中护理补贴为 100 元 / 人 / 月。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护理津贴,只是在养老服务方面给予的一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