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男方部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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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且缴费基数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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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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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再婚未育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需满足初婚、辅助生殖、再婚未育、未登记结婚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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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 :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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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享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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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办理生育登记,且生育行为符合政策规定。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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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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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 $$
生育津贴 = \frac{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产假天数
$$ -
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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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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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60%的,按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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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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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 :若单位平均工资为10000元,津贴为: $$
\frac{10000}{30} \times 98 \approx 32667 \text{元}
$$ -
难产(剖宫产) :产假增加15天,津贴为: $$
\frac{10000}{30} \times (98 + 15) \approx 37667 \text{元}
$$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津贴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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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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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医疗费用的关系
生育津贴仅覆盖生育津贴部分(约50%-75%),医疗费用需另行申请生育医疗费补贴(如4500元/生育、800元/4-7个月流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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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至银行账户。
以上信息综合了上海市最新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条件即可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