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医保个人账户 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并且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是可以提取的。这些特定情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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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未使用医保卡 :如果因在定点医院急诊就医未携带医保卡而由个人现金垫付,可以在医保中心报销时携带社保卡、门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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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 :当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发生转移时,可以提取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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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医疗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死亡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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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死亡支取 :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如果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则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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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 :可以凭借出境证明等资料提取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
- 终止医疗保险关系 :如果参保人在本市已经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可以申请办理职工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提现。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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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虑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时,建议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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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时,需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