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苏州的分娩补贴是合法的,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等,以下是具体介绍:
-
生育津贴
- 享受条件: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分娩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生育分娩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 计发标准: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休)假天数。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分娩时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用人单位实际缴费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顺产的,158天(含60天延长产假);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拨付时间及途径: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生育津贴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不足10个月的,生育津贴于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生育津贴由参保人员生育上一个月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
-
一次性营养补助
- 享受条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计发标准: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补助标准为2642元。
- 拨付途径: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账户。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