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个月
2025年哺乳假新政策主要调整了哺乳假时长、工资计算及申请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一、哺乳假时长
-
基础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 6个月哺乳假 (含产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延长至 3个月 。
-
特殊延长哺乳假
-
若婴儿满1周岁前,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申请 6.5个月哺乳假 (其中前6个月按八成工资发放,后0.5个月按七成发放)。
-
婴儿1周岁后,若患产后疾病需延长哺乳,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哺乳期。
-
二、工资计算标准
-
哺乳假工资 :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 80% 发放,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实发工资标准。
-
特殊情况 :如金水市政策,直接将产假延长至365天,工资按实发工资全额发放。
三、申请条件与限制
-
申请条件
需满足:
-
哺乳未满1周岁;
-
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因生育影响就业(如产后返岗困难)。
-
-
限制
-
用人单位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拒绝批准哺乳假申请;
-
哺乳假期间不得安排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
-
四、其他保障措施
-
设施支持 :用人单位需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哺乳室等便利条件;
-
权益维护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按“就高”原则发放,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五、地区差异说明
-
产假天数 :全国统一延长至365天(含产前检查、产后休养等),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
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建议用人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