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披露时间根据不同的交易所和不同的报告期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的时间要求:
上交所(2022年修订)
- 年度业绩预告: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出现特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这些情形包括: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
- 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
-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
- 半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
- 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深交所创业板
- 年度业绩预告: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将出现特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这些情形包括: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北交所
- 年度业绩预告: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要求与上交所类似,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
科创板
- 年度业绩预告: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要求与上交所类似,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
业绩快报
- 鼓励披露:上市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主动披露业绩快报。
- 强制披露:出现特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如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的。
以上是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主要披露时间要求,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证券交易所的安排而有所变动。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证券交易所的公告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获取最新的业绩预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