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脂贮积症 Ⅱ 型可能会影响入职,原因如下:
- 疾病本身症状的影响:黏脂贮积症 Ⅱ 型患者出生时就可能有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面容粗笨、骨骼异常等表现,随着病情发展,还会出现运动受限、全身性肌张力低下、心脏收缩期杂音、短颈、胸廓畸形及小头畸形等症状。这些症状可能导致身体活动能力受限、体力不足,难以胜任一些对体力有要求的工作岗位,如搬运、物流、建筑施工等。外观上的异常可能也会对一些有形象要求的岗位产生影响,如前台接待、公关、空乘等。
- 入职体检项目的限制:一般入职体检包括内科、外科、肝功能、心电图、胸部透视以及血常规等项目。黏脂贮积症 Ⅱ 型患者可能在体检中被发现有骨骼畸形、心脏病变等异常,在外科检查、心电图等项目中会有所体现,从而影响入职体检的结果。不过,如果病情较轻,尚未出现明显的身体异常,可能在常规入职体检中不易被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对于其他疾病,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外,也不能以患病为由歧视求职者。黏脂贮积症 Ⅱ 型属于罕见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就业的疾病范畴,如果患者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应因其患有该病而拒绝录用。但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对该疾病不了解,或者存在偏见和歧视,导致患者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