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收费标准主要包含评标评审费、其他补助及交通补助等部分,具体如下:
一、评标评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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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段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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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以内 :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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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且≤8小时 :超过部分每小时100元(不足0.5小时按1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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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小时 :超过部分每小时150元,每日最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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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天 :每半天500元(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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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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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评标 :提供交通补助(单程≤200元,往返≤400元),取消在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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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组长 :可额外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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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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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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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取消或改期:300元(异地评标)或100元(本地/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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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1小时以上:按比例扣除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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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助和在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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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远程异地评标 :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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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评标 :凭有效公共交通票据报销交通费和在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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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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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按系统通知的到达和结束时间计算总时长,不足0.5小时按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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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或在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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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仅限评标评审工作产生的费用,发售文件等另行收费
以上标准为自治区统一规范,若遇特殊情况(如技术复杂或资深专家)可适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