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中国公民不准出境的多种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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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中国公民出境必须持有有效的出境入境证件,如护照、签证等。若未持有有效证件,则不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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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或逃避边防检查:公民在出境时,应主动接受边防检查。若拒绝或逃避检查,同样会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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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刑事案件:若中国公民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案件未结案前,也不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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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未了结:若中国公民涉及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且人民法院作出不准出境的决定,则该公民在案件未解决前不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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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国(边)境管理:因妨害国(边)境管理而受到刑事处罚,或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行为被其他国家或地区遣返,且在规定年限内,则不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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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若中国公民的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作出不准出境的决定,则该公民不得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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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准出境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若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不准出境的规定,中国公民也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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