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成都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的相关信息:
-
起付标准:社区、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6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
报销比例:49岁以下,在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50-59岁,在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7%;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7%。60-69岁,在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9%;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6%;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9%。70-79岁,在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10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1%。80-89岁,在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10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3%。90-99岁,在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10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100岁以上,不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100%。
-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
成都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和年龄而异。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成都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