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医疗保障政策,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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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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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30周年(3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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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25周年(30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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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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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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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2000年7月前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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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前已办理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的退休职工,不退还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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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政策
- 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低于15周年的县(市、区),从2019年7月1日起逐年调整至15周年,调整后不再递增。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限
- 2000年7月之前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计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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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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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职工医保由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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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按年度缴纳,2025年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以上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未来若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