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的期限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1.税务机关的责任:如果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 2.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等失误:如果是因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在特殊情况下,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这里的“特殊情况”通常指的是未缴或少缴税款累计超过10万元的情况
- 3.偷税、抗税、骗税:如果纳税人存在偷税、抗税、骗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缴税款,并且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 4.欠税:对于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缴
税务局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的期限从三年到无限期不等,具体取决于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原因和性质。如果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追征期为三年;如果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失误,追征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五年;如果是偷税、抗税、骗税或欠税,则可以无限期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