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规定,扭亏为盈需要业绩预告。以下是详细说明:
- 1.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1月31日之前)披露业绩预告,其中包括“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2.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
- 3.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其中包括“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4.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若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其中包括“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5.北交所:北交所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已和沪深要求一致,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其中包括“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在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扭亏为盈的情况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