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外省医保卡在福建省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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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外省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持医保码或医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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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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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如医院、药店)可免报备直接刷卡结算普通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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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需额外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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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回参保地办理手工结算。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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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福建省内不同地市医保卡已实现一卡通用,持卡人可在全省联网定点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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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地区的处理
若就医地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疗费用报销,通常需提供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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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处理
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可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通过医保报销。
三、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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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建立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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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多次发文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明确全省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异地就医介质。
综上,外省医保卡在福建能否使用取决于就医地的联网状态及是否完成备案。建议出行前通过国家医保平台APP确认备案进度,以保障医疗费用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