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的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 人工流产和放环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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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报销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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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环术报销200元。
- 引产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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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以内引产术报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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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以上引产术报销1800元。
- 药费限额 :
- 正常产药费限额报销200元。
- 剖宫产 :
- 报销450元。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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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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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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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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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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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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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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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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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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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门诊检查费用不超过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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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三级以上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单胎或双胎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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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或难产: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400元,二级以下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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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二级以下医院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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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未住院),标准为300元;怀孕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住院):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二级以下医院500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增加一月,增加100元。
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报销时,以最新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