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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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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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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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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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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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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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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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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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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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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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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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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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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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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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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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封顶线
5万元。
三、大病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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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
5001-10000元:65%
10001-18000元:70%
18001-30000元:75%
30001元及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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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叠加 :
经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可达80%-9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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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部分城市(如庆阳、金昌)已试点将门诊统筹比例提高到75%,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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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 60周岁以上老人、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等可获财政全额补助。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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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策调整后,门诊统筹比例普遍提高至65%-75%,大病补偿比例也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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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一步优化,门诊报销比例稳定在50%-65%,住院报销比例普遍降至50%-7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3-2023年甘肃省新农合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