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及财政厅的最新政策,跨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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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医疗机构 :三级500-8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分别为91%、88%、83%(按支付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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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非京津沪广深)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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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京津沪广深)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变。
- 门诊报销比例
- 所有省内异地医保患者均开通了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
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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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59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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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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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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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社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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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就医后凭异地结算卡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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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报销 :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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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门诊 :暂不支持异地报销,需咨询参保地政策。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适用于2025年3月14日前的医疗费用结算。建议就医前通过医保平台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