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本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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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职工参保人可通过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包括就医地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和通过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办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可通过提供工作、务工证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报销比例与在参保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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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诊备案:如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就医地治疗的,可以通过参保地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就医医保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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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外出就医人员: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其他外出就医人员,无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就医医保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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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异地就医手续:外地人员在吉林市异地就医前没有备案,是可以报销的,需要补办异地就医手续。可以通过“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app进行个人登录,选择“在线办理”-“异地备案”,按照提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办理。
吉林省本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备案方式,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有其他医保问题,可以拨打参保地区号+1239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