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每个月 15 号通常申报以下税种:
- 国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需在每月 15 号前申报上月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选择以 1 个月为纳税期限,也在此期限内申报。
-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在每季度末下月的 15 号前申报,不过部分企业可能因特殊情况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按月申报。
- 地税:
-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需在每月 15 号前申报并缴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各类所得项目。
- 营业税(已营改增,部分特殊行业可能存在):若有相关应税行为,需在每月 15 号前申报。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申报缴纳,一般也是每月 15 号前。
- 印花税: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 15 日内申报纳税。
-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实行预征的,以一个月为纳税期,纳税人应于次月 15 日内申报纳税。
部分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地方规费等也在每月 15 号申报,如水利建设基金等。具体的申报税种和期限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企业类型、特殊行业规定等因素有所不同,纳税人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按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