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天水市医保政策,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整体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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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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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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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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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8万元(含8万元),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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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与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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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后,停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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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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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与转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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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保障
-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种重大疾病,经审核同意后,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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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报销
- 转出前7个工作日办理转院手续,转出地起付线以上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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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 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病种增加、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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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比例限制
-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
四、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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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首次报销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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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医疗机构需为医保定点机构。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及甘肃地区统一标准,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