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天水市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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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与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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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在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登记,提交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大病统筹处方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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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门诊特定病(如肝硬化等23种病),需每年5月、11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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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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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信息报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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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款由经办机构直接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一般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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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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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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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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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住院时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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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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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患者需额外提供门诊诊断证明、病历、处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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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需提供参保(合)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等(针对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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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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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年限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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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设有起付线(如5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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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累计自负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会触发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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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定点医院可现场结算门诊费用,非定点医院需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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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正时效
- 若材料不齐全,需在医保部门通知的5日内补正,超期将影响报销。
四、法律依据
报销流程及标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及甘肃省医疗保障政策执行。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