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昌都医保政策,大病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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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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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33大类49个病种)的医疗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 90% 和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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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为 6万元 ,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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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门诊医疗费用可获全额或90%报销。
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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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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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 50元 ,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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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 400元 和 300元 (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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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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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 6万元 和 5000元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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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门诊报销资金由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共同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支付。
以上政策适用于昌都市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