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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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200元,一类(县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市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类(省级)医疗机构900元。参保人员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出院后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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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赔付,年度最高赔付限额累计为40万元。也就是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相加,年度累计可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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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职工医疗保险合计共有27种门诊规定病种(即俗称的慢性病)待遇以及9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但合并不超过两种。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均实行限额管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医院级别、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就医前详细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并妥善保存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以便顺利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