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的历史归属可以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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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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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在秦朝时期属于岭南道潘州,属于桂林郡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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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设立茂名县,属广州高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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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属岭南道潘州,宋代改为路茂名属广南西路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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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属湖广行省高州路,明代属广东高州府,清代仍属广东省高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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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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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因茂名露天矿油页岩开发,设立茂名工矿区市,1975年升格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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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原湛江专区设立茂名县,1975年撤县设市,1983年升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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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湛江地区整体划归湛江市管辖,但茂名市作为地级市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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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广西的历史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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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历史文献和地图显示,茂名在隋唐时期曾属广西桂林郡,但这一说法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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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前的茂名县曾由广东省代管,但1975年独立设市后,行政归属明确为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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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茂名市在历史上曾短暂属于广西(隋唐时期),但自1959年设市后,始终属于广东省管辖。其行政边界在历史上曾多次调整,但从未长期属于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