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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保异地备案后, 是能在当地使用的 。具体来说:
- 备案后在本市就医 :
-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本市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本市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市就医一致。
- 跨省异地门诊和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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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本级(三江)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在异地(跨省、跨市均)无需备案,可以直接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刷医保结算,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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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和住院,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刷医保结算,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异地备案后的本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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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备案后还能在本地用,一般情况下医保异地备案是长期有效的,如需回原地区看病,一般需要先撤销备案,但各地的医保政策会有差异,也可能会有变化,具体可以向参保地社保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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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仍然可以在原地享受医疗保障,使用医保卡进行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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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不影响原地就医,医保卡异地备案是为了结算,社会医疗保险覆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但不包括非定点医疗、自伤、犯罪伤害等。
湖北医保异地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可以在当地使用医保,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具体使用方式可能受到个人情况和地区政策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