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称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 个人申报:
- 注册账号:申报人登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号。
- 填写信息: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相关内容,并上传所需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论文发表刊物等。
- 选择申报系列和级别: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山东省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选择相应的申报系列(如工程技术、卫生、教育等)和申报级别(初级、中级、高级)。
- 诚信承诺:申报人需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 单位推荐:
- 成立专家委员会: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建议推荐申报名单,填写《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 单位提名: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单位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 公示:将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单位推荐申报职称人选,组织填写《“六公开” 监督卡》。
- 逐级审核:
- 用人单位审核:对照申报人选纸质及实体材料,对其电子申报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 主管部门审核:审查申报条件和程序等,对所属单位开展申报人员研究成果核实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对申报人员研究成果进行抽查核实(不低于 20%)。
- 呈报部门(单位)审核: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
- 集中确认: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信息审核合格的进行统一编号,由呈报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
- 评审委员会评审:
- 组建评审委员会: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 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可能会采取审阅材料、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 公示和公布:
- 公示:评审结果在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 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系列、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审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卫生系列、教育系列等可能有各自的特殊规定和申报条件。每年的职称评审政策和时间安排也可能会有所调整,申报人员应及时关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确保按照要求准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