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济南市的相关政策,济南市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 1.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8%,个人负担12%
- 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负担91%,个人负担19%
门诊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80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
2.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5%。 二级医院:75%。 一级及以下医院:85%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 社区医院:不设起付线。 一级、二级医院:300元。 其他三级医院:600元。 省部三级医院:800元
2.报销比例: 二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至1万元:93%。 1万元至40万元:96%。 40万元至60万元:90% 三级医院: 起付线至1万元:88%。 1万元至40万元:91%。 40万元至60万元:90%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 2万元
2.报销比例: 2万元至10万元:60%。 10万元至20万元:65%。 20万元至30万元:70%。 30万元以上:75%
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计为60万元
- 异地就医: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在备案地治疗的,按照参保地报销政策;临时在省外异地治疗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这些信息涵盖了济南市退休职工医保的主要报销比例和相关规定。如果有更具体的需求或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济南市医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