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休职工抚恤金发放标准根据退休人员类型和缴费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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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退休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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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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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驻外人员 :计发基数为退休时国内内地基本工资或基本退职生活费。
二、发放月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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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 :9个月(缴费年限不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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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标准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5年发放6个月,满15年不超过24个月,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高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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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月数最高24个月。
三、具体计算公式
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
示例计算(2024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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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262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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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31年的退休人员 :发放月数=24个月,抚恤金=2629.33×24=63003.92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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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统一按6414元(2023年数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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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配偶、子女可领取抚恤金,比例通常为月平均工资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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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企业退休人员因养老金水平不同,实际领取金额存在差异。
五、政策调整说明
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南省调整了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但抚恤金仍与个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事业单位的抚恤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标准的90%。